针对大部制改革国家发改委扩权的提问,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昨日解释说,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方案是多方面酝酿后提出来的,这不仅体现在机构改革上,更重要的是职能转变…[详细]
有些机构很具有我们国家的特色,在西方国家看来没必要,但在我们这里少不了,而且作用发挥得很好,比如发展改革委,这个机构我个人感觉,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尽管大家现在对发展改革委微辞较多,说发改委管的太多了,权力太大了,太集中了,我觉得大家这一点讲得是有道理的,也正是基于这个问题…[详细]
坐落在北京月坛南街一幢灰黑色大楼的国家发改委,素有“经济国务院”之称,作为国务院第一大部委,国家发改委肩负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有人形容发改委就像在中国经济领域中无所不包的“章鱼”,其触角伸向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并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形成横向联系,各界对其“经济权力过大、计划色彩过浓”的议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详细]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关于增设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决定成立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委是部委级机构,无权管理其它部委。
成立半年后,通过分政务院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权,国家计委获得了对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等8个部的领导权,后又增加到13个部。
国家计委成立之初是独立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4年改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1998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管理宏观经济,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减少繁多的行政审批手续。
2003年,将原国家经贸委的部分职能和原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一同并入,并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而使得“计划”二字完全消失。
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剥离它在工业行业管理方面的有关职能和对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管理,并将这两项工作都划入新成立的工信部,并代管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
事实上,行政审批是计划经济时代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简单地讲,行政审批就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谁可以做,谁不可以做都由政府说了算”。发改委本质上所秉承的“全能政府”观念和事实上“全面干预经济”的做法,和以自由选择、自由竞争为灵魂和载体的市场经济发生冲突;发改委动辄用自己“闲不住的手”取代市场“看不见的手”,对价格和资源进行管制和调配,并人为设置种种行业准入门槛。 [详细]
在审核标准执行上,发改委相关主管官员的个人想法也影响审批标准。很多前一天根据“领导指示”修改完毕的材料,第二天还是不能通过,因为又有新的“领导指示”下来。朝令夕改让项目负责人疲于奔命、无所适从。
按照规定,300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报国家发改委批,但为了避免在部委走审批程序,有些地方政府就分拆项目,一个一亿元的项目就会被拆分成三个以上。[详细]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于一些投资项目实行地方政府审批、发改委备案。虽然表面上发改委不具备审批权,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些备案类似于变相审批。发改委直接决定项目的生死。
2008年大部制”改革之后,发改委虽剥离了部分职能,但依然掌握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审批权、改革试点审批权、一定规模以上投资项目审批权。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推出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掌握项目审批权的发改委的权力实际上被加强。[详细]
行政审批不仅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也滋生了大量的腐败。
发改委内部也有改革的要求,但只是一个综合改革司,很多措施一提出来,就受到其他审批权力大的司局的反对,部委内部会议上都无法通过,更无法上报国务院。
而它们自我申辩的最大理由则是这些审批项目大多具有法律、法规和各种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命令的依据。由于部门立法泛滥,许多在专家们看来不合理的项目却是合法的。[详细]